北京市朝阳法院今日上午9时公开审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被告人杨秀宇当庭自愿认罪,并称一开始对自己还有要求,对突破道德底线和虚假的内容不予发布,由于长期生活沉浸在互联网上,后来就放松了要求,发布了虚假的内容。 “@立二拆四”在自己的实名认证微博上发布与郭美美合照。 “立二拆四”曾于2013年9月26日被批捕 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案发前系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策划总监,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3年9月26日被批准逮捕。 被告人卢梅,网名“梅子”、“非洲我最白”,女,系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媒介部主管、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3年9月26日被批准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被告人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 公诉机关: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起诉书中,公诉人提到了被告人杨秀宇策划炒作的多个“网络事件”,如为了炒作画家安某某,杨秀宇安排安某某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区后海登船,并在船中引发船体晃动,杨秀宇拍摄视频后将该视频以名为“僧人船震”的新闻事件上传至互联网引发网民关注;再比如,被告人杨秀宇选择女模特巫某(别名“杨紫璐”)假扮炫富女,并拍摄相关图片,利用昵称为“杨紫璐”的个人微博帐号在互联网上陆续发布“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某公司奥运奢华游项目的目的。 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 称对自己逐渐放松了要求 公诉人宣读完毕起诉书后,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庭上杨秀宇称,尔玛天仙和尔码互动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套牌子,两个公司的实际经营都由自己负责;事件营销是业内常用手段,具体是通过制造事件或话题引发网民和社会关注,从而达到商业炒作的目的。 杨秀宇表示,一开始对自己还有要求,对突破道德底线和虚假的内容不予发布,由于长期生活沉浸在互联网上,后来就放松了要求,发布了虚假的内容。 曾为郭美美推手 两次下跪道歉 “立二拆四”曾于2005年炒红“天仙妹妹”,又于2006年策划“别针换别墅”,在郭美美炒作事件中也有他的身影。“立二拆四”使用色情手段为多位女子炒作,助其成名,曾引发争议的裸模干露露也是其炒作产物之一。在去年“长春3·4盗车杀婴案”期间,“立二拆四”曾称长春全城寻婴为炒作,此言论经核实为不实内容。此后“立二拆四”在长春先后两次下跪道歉。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3年8月,北京警方一举打掉了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尔玛互动公司,抓获公司员工秦志晖(网名“秦火火”)。2014年4月,秦志晖案进行一审宣判,秦被判处3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