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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 三成以上聚焦网约车平台

Discussion in '新闻聚焦' started by 漂亮的石头, 2015-11-30.

  1. 漂亮的石头

    漂亮的石头 版主 Staff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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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问题”,在中国交通运输部出租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中,这两方面成社会关注焦点,在12个主要方面的意见建议中占比34.4%。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车辆条件、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驾驶员权益保障、私人小客车合乘规范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对于合理部分充分吸纳,寻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9日24时,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6457件,共梳理出针对两个文件条款内容的具体意见建议5929条。

    关于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在823条意见中,认为应将网约车平台纳入管理的意见有497条,认为不应该纳入管理的有326条。

    关于网约车车辆性质,在846条意见中,认为网约车车辆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的有440条、持相反的意见有379条。此外,还有27条意见认为,应创设新的一类“网络预约车辆”。

    关于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问题,在205条意见中,有126条认为,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认为不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意见有66条。

    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管理办法》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在205条意见中,有167条意见认为应当支持发展私人小客车合乘、理由是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符合绿色出行理念。有38条意见认为应该禁止,理由是合乘双方身份信息无从考证,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

    关于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问题,共征集到意见362条,其中认为应当实行数量调控的意见有239条,认为不应实行数量调控的意见有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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