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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8888”手机号被员工私卖 运营商被判赔1.6万

Discussion in '新闻聚焦' started by 漂亮的石头, 2014-03-14.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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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门评论

    匿名人士 | 2014-03-14 13:08:21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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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人士 | 2014-03-14 13:20:30

    最后号码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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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人士 | 2014-03-14 13:20:00

    不要脸啊s-b法院。没价值你倒卖毛线!s.b运营商还敢上诉

    支持:0 | 反对:0


    佛山南海的邝先生花费5000元买来了尾号为“8888”的手机靓号,这个号码用了12年后忽然无法打出电话了,一查询才知该号码已经被通信运营商的员工 私卖他人。在协商无果后,邝先生一纸诉状将某运营商告上了法庭。昨日,南海法院通报,近日该院一审判决某运营商赔偿邝先生1.6万元。

    2013年4月,佛山南海的邝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突然无法打出电话。这号码是邝先生在2001年以实名向某通信运营商开通的尾号为8888的手机号码。当时为了拿到这个“靓号”,邝先生还缴纳5000元的“选号费”。邝先生连忙拨打了客服热线,得到的答复竟然是自己已经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邝先生才知道,原来是该运营商的员工私下将他的手机号码给了他人。

    某运营商称,涉案号码之前的确一直由邝先生在使用,虽然该号码没有欠费的情况,但是一直被邝先生闲置使用很久。

    事件发生后,他们已经积极与邝先生协商沟通,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补救方案,但是都被邝先生拒绝。同时,该手机号码本身也没有价值,邝先生也缺乏相应的证据证明他的损失。

    南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电信用户在9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才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因此,在未征得邝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或者在原告未因拖欠话费导致终止电信服务的情况下,某运营商将涉案手机号码擅自转给他人使用,已构成违约。

    考虑到某运营商不能因为违约反而获取不当利益,法院酌定某运营商应赔偿16000元给原告邝先生。

    据了解,某运营商已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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