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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欧盟:禁运Uber和Airbnb只能作为万不得已时的手段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16-06-03 发布。版面名称:新闻聚焦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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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周四,欧盟委员会在针对共享经济作出的指导方针中指出,不到万不得已,像Uber、Airbnb等这样提供共享服务的公司都不应该被禁运。现在,对于共享服务供应商的监管显得尤为复杂,如果不去了解清楚欧盟法律对这些公司的影响--反而更一些地区性的监管混淆在一起--那么就及有可能会造成每个成员国都各自制定自己的处理方案的局面,而这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糟糕。


    比如在布鲁塞尔--欧盟的活动中心,Uber就收到了运营禁令。而在爱沙尼亚,Uber的商业模式却又受到了赞赏。​

    欧委会副会长Jyrki Katainen指出,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在去年为欧洲贡献了250亿欧元的收入,并且他还预测,这些公司还将为欧洲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如此看来,欧委会有理由相信各个成员国不应该彻底打压这种共享经济公司。​

    欧委会成员Elżbieta Bieńkowska称:“绝对的禁运只能作为万不得已时的手段。我们不应该将其视为一种威胁。”​

    对于欧委员最新公布的这份指南,Airbnb表示,它将为共享经济用户提供一个“稳定、一致的监管环境”。该家公司公共政策部门主管Patrick Robinson在博客上写道:“欧洲有潜力成为全球共享经济的领先者。”​

    当然,在得到保障的同时,共享经济公司还必须得担负起一些责任。指导方针指出,各大公司必须要确保依法纳税、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劳工法。而当违反以上要求的时候,欧盟成员国才有权对共享经济公司提出运营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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