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恩,老王力气大无穷 双手举起纸灯笼 有的职业,有很高的门槛,需要一定天赋和努力,以及大量的学习时间投入,例如医生,科研工作者。然而,以我国为例,虽然大家对他们有几分敬意(甚至连敬意都难说,看看各地医闹的报道),但很难说的上有畏惧——因为他们也不能把你怎么样。对于一般人来说,得罪个把医生,教授,根本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切身影响,远不如惹怒了烧烤摊上的金链子大哥危害大。 有的职业,对他人的命运有决定性作用,公共资源要流到个人手里,先得在他们手上掂量掂量,个人的努力要获得回报,还得看他们能否点个头盖个章说句话。人们畏惧这样的人,希望结交他们,打入他们的圈子,希望也可以有一天也能“上头有人”。人们畏惧这样的人,但却很难说是打心底里尊敬他们。端起碗来吃他们赏的一碗饭,放下碗来骂他们的娘,这也是现实。 而美国的律师行业,结合了以上两个特点,既需要高昂的时间与金钱投入,又能左右他人的命运。另外,还有第三点:律师行业,或者说更大的”法律共同体“(Legal Community),也在不遗余力地塑造着自己的敬畏感,并利用公众的敬畏感为自己谋求更多的利益。这里展开来谈谈: 1. 美国排名前二十的法学院,法律博士(J.D.)项目的学费都在 5 万美元以上,而美国 2015 年平均个人收入为 29,979 美元,平均家庭收入为 55,775 美元(数据来源:US Household Income) 。一个人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超过平均家庭一年的收入,在我们看来,一家人只要勒紧裤腰带也能供起孩子读法学院,然而和中国不同的是,美国个人储蓄率相当低: 上图是明尼苏达大学一项研究报告中的统计图,绿色折线表示个人储蓄占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可以看到近年来这个数字一直在 5%左右的低位徘徊。另外,美国家庭经常需要负担两个或以上孩子的教育,不可能像中国家庭一样全力投资一个孩子的教育。送子女上法学院,对于美国家庭来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J.D.名义上叫法律博士,但整体风格更像是一个职业技术学位,从第一年开始,课程设置就非常的务实,强调案例分析和法律写作能力,第一年的暑假,刚刚受过考试煎熬的学生们又像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跳入了各地的招聘会 -- 每个假期的实习经历,都直接决定着毕业后的去向。虽然这是一个高度职业导向的学位,但美国法学院和其他的研究生院一样,不招收本科生。再加上很多律所都要求毕业后有一年在法庭当书记员(law clerk)的经历,一名高中生要摸到律所的门,大概需要八年的时间,而人生又有几个八年? 高投入,高产出,是美国社会对法学院教育的预期。而当高额回报没有如期而至时,愤怒也会随之而来。在金融危机后,美国法律行业大幅萎缩,每一年都是”最艰难的一年”,随之而来的,是各类"学生因找不到工作起诉法学院”的新闻。(例如:Trial raises questions of law school practices) 也许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版本的“鲤鱼跳龙门”故事,在美国,当律师,当医生,就是中产家庭鲤鱼跳龙门之路。 2. 美国人怕律师,正如之前几位答主举的黑律师的段子,律师总能想办法从客户身上榨出更多油水,为各种看上去没有技术含量的小事开出天价账单。 美国人更害怕没有律师。美国人没了律师,腰杆子就直不起来。国税局(IRS)可以欺负他,说他没有合法报税;警察可以欺负他,搜查他的房子和车辆,一言不合就上电棍甚至开枪;银行家可以欺负他,骗他购买看上去很美的金融产品,贷款买下自己负担不起的车子房子,然后拍卖他的家产抵债。 美国人有了律师,可以干天操地,可以为了争一口气,因为不服几百美金的税单把官司一路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可以因为挨了警察一脚,直接把警察局和市政府都告上法庭;可以充满信心地向资本宣战,而他的律师比他更加乐此不疲 -- 只要能有一次,从金融大鳄的牙缝里夺下一口肉,就足够自己吃上三五年。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处处难行,在美国,法律行业垄断了真理的供给。 我刚开始在检察院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在出庭前让被告人家属给拉住了,缠着我说法庭如何不公,当时我没哪见过这个阵仗,也不知道怎么回应,也不知道该不该想办法脱身。这时候一起来的同事只说了一句话就给我解了围:“先生,女士,有什么话最好还是和你们的律师说,否则可能对你们自己和你们关心的人有不利影响。” 一大家子人,其中有几个看上去来者不善的,一听这句话马上坐回去不再言语。 这件事情给我带来了很大冲击:(毫无冒犯之意)这家人看上去家境比较困难,而且不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样子,甚至在我看来不像是好人,但听了这句话马上给吓住了,老老实实等律师出面。 今年在盐 club 颁奖的时候,华少问我,你在做刑事诉讼的时候会不会害怕,当时我很装逼地回答到,我有程序赋予我的力量。其实我心里想的,说出来可能更加大言不惭:怎么会呢?他们应该怕我才对。 某种程度上,这种敬畏感也是律师行业刻意创造的。 有一种营销技巧,叫做“诉诸恐惧”:你不用我们的油漆,就会甲醛中毒;你不喝我们的奶粉,就会变成大头娃娃;你不下载我们的杀毒软件,就会被盗号,网银里的钱就会不翼而飞;你玩我们的手游,不看我们的书,就会在人群中被孤立,被潮流所抛弃;你不听律师的,就会被公权力碾过去,被更懂法律的人玩弄。 这些话,肯定不能在广告里赤裸裸地说出来,但商家会通过更间接的方式让受众意识到,只有购买了某种产品才能获得安全感。 律师也一样。 3. 还有一点:影视作品和流行文化的熏陶。 有很多爱看美剧的朋友,说起 Boston Legal, Suits, The Practice, Shark, How to get Away with Murder, The Good Wife 等等,如数家珍。在上法学院之前,我很爱看这类律政剧,然而现在已经不看了 -- 我突然发现,这里影视作品,就好比美国式的《小时代》,撩动着年轻人的心弦:这就是精英阶级的生活,这就是美国的“上流社会”,只要学习法律,这些都会是你的! 法学院一位教授说得更直接:这就是给本科生看的 AV. 抽烟喝酒烫头之间,谈笑风生,樯虏灰飞烟灭,动动嘴皮子转转脑瓜子,就能当一回超级英雄。 永远西装笔挺,风度翩翩,在角落办公室的落地窗前远眺城市的天际线,踌躇满志。 还有那日剧里面,咣咣咣嘴炮一阵,得胜班师,无所不能的管家大叔早已经把一切打理好,摆下宴席,什么叫雪蟹,哪个叫和牛,滔滔如长江流水一般。 哪能只看贼吃肉,不看贼挨打呢? (略过吐苦水部分三千字)。 其实,各地的律师协会,大律所和法学院,很多都在为这类影视作品提供资金或人员的协助,或者用其他方式提供便利。你看到剧中的律师形象如此伟岸,心生敬畏,却又没有想过,这多少带着整个行业的公关运作。 就算不考虑其中的套路,律政剧的盛行,也为公众对律师的敬畏感起到了正向循环的加强作用:因为敬畏,所以好奇,向往;因为向往,所以对展现这一行业的作品有需求;因为有需求,所以有了这类律政剧;因为有这样的律政剧,所以这个行业更加笼罩上一层光环。 -- 最后,作为法律从业者,我希望律师行业好。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我希望大家都尊敬律师,最好都害怕没有律师,这样一来,我以后回国从事了这个行业,才能财源广进。每一个对这个行业感到敬畏的人,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然而,我也不希望大家因为这个行业在美国被捧上了天,就无条件神话这个行业。律师和所有服务行业从业者一样,都是在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没有因为自己多读了几年书,穿了一身西装,就高人一等。 题目问,为什么在中国没有感受到这种敬畏,有行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原因。一方面,我们的律师行业底子薄,法学教育良莠不齐,跟风盲目开办法学院,盲目扩招的很多,不像美国法学院一样,有全美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严格的业内审查把关。另一方面,律师在社会中能发挥的作用有限,法律运行的结果太多时候超出律师掌控之外,受制于一些不宜公开讨论的原因。另外,这个行业也没有向美国那样深厚的底蕴,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化号召力。 但道理还是那个道理:对于从业者来说,让您满意了,解决了您的问题,您看得起我们,这才是获得尊敬的正道;本事不行砸了招牌,别人大嘴巴子不要钱一样往脸上甩,牙齿给打掉了也得往肚子里吞,不能怪别人抹黑这个行业,这在哪个国家都一样。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