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普通人到网红 一开始,只有像作业本、马伯庸这样极少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人,才算是网络红人。再后来,随便有个几万粉,听都没听说过的一个 ID,也被称作网红了。网红的实际含义已经背离了它的字面意思,成为一类人的统称。 当代中国到底有多少网红?认识的不认识的,怎么也得有几百万吧。——而我,只是其中默默无闻的一员。 由于沾染网瘾,未能及时治疗,我每天都在社交网络上花费大量时间。本来我就喜欢写点东西,现在试着把文章发在网上,没想到还挺多人点赞。不写文章的时候,我随便发发牢骚,说说笑话,还真有许多人评论、转发。再后来我发自拍,……一发就掉粉,于是我就不发了。如此日复一日,我的粉丝越来越多。粉丝多是好事啊,人多才好玩嘛。直到有一天,有人对我说:“你们这些网络红人……” 神马?红人?我知道白人黑人,可红人是什么鬼?再说我明明是个黄人啊。就算我精神焕发,面如重枣,又怎么样?为什么突然拿我的肤色说事儿?我忍不住想拿黄家驹的歌词来反驳他: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愿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底…… 不管怎么说,因为粉丝多而被归入红人之列,这件事也由不得我。当红人倒也不坏:谁还没点儿虚荣心,提高点关注度,享受下话语权呢。 可没想到的是,有奇怪的人找上我,要给我送钱!而我要做的,只是在网上发一段广告!——这样真的大丈夫吗?对方说:“当然了,你是 KOL 嘛。” “King Of Loser?”我大吃一惊,心想你居然连我的真实身份都看出来了。 “Key Opinion Leader!”对方说,“关键意见领袖!” 就这样,为了钱,我发了我人生中第一条收费广告。 本来我应该单纯的享受网络生活,聊聊天,发发帖,吵吵架,自得其乐,不为名不为利。结果我却走上了 KOL 这条不归路。 二. 从 KOL 到广告公司文案 听说那些美女型网红,只要发一段甲方写好的文案,再配一张自拍就行了。轻松愉快! 而我这种内容创作型网红就不能发自拍了……小到一条微博,大到数千字的文章,都得自己创作。毕竟我的价值就在于自带超强文案属性,我红也是因为它,甲方找到我也是看中它。 偶尔也有甲方直接发给我一段文案:“您八点二十准时发就行。”我大喜过望:“好好好没问题!” 三分钟后我找到甲方:“算了还是我来写吧,你们这个文案水平太差。我既然收了你的钱就不能给你发这种东西!对不起你的钱,也对不起我的脸!” 总而言之,每次接到 KOL 任务,我就得熬夜写广告文案。无非是命题作文,和我平时写杂志约稿也差不多。可是有时候,我对产品完全不了解,根本不知从何写起,怎么办?这时我有两种选择: A:您还是另请高明吧,我实在也不是谦虚。 B:快速自学成才。 多数情况下我还是选了 B。大学时代我就能在考试之前一夜之间掌握一门课,现在还不能在 deadline 到来之前从入门到精通吗?搜索也好,翻书也好,总有办法速成。从电子产品到医疗保健,从古典音乐到当代艺术……全都难不倒我。去年考完驾照我就再没摸过方向盘,今年以来我已经写了三篇汽车广告了。估计再多写两篇,我能自修出一个工业设计学位来。 既然走上了创作型 KOL 这条不归路,就要满足甲方的一切改稿要求,无怨无悔,这个觉悟我倒是有的。可是,甲方朋友们,你们到底想要什么,能说得具体一点吗? “目前这一稿……还是不够有趣。” 什么叫“有趣”?你给我翻译翻译? 后来我也明白了,甲方往往并不清楚自己具体要什么。这并不奇怪,读者只知道自己要“好小说”,而只有曹雪芹知道《红楼梦》怎么写。 这样臭不要脸的自比为曹雪芹之后,我信心百倍的打开 word 文档:你要“有趣”是吧,我就给你往文章里加“有趣”,有趣死你。 终于,我的“终极至尊绝对不再改了超白金最终版 5-7.doc”达到了甲方的要求,可以上线了。 可是……我不是网络红人、KOL 吗?不是应该一呼百应风光无限吗?怎么沦落到和任何一个广告公司的文案工作者一样苦逼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凌晨四点的北京,你能回答我吗?科比,你能回答我吗? 本来我应该痛痛快快接受甲方写好的文案,八点二十准时发,轻轻松松拿钱……可我就是不好意思干这种事。写稿虽然辛苦,但也会带来充实和快乐。所谓“自修出一个学位来”固然是开玩笑,但搜集资料、准备素材的过程确实能学到很多知识。经过和甲方反反复复的沟通碰撞,最后的成稿也确实比初稿优秀得多,——“对得起你的钱,也对得起我的脸!” 三.怎样站着把钱赚了? 然而,仅仅让甲方满意是不够的,还得让粉丝们也满意。可能很多 KOL 都思考过这样一些问题: 收钱做营销是不是在欺骗、伤害我的粉丝? 怎样才能既做营销,又不欺骗粉丝,站着把钱赚了? 不知道别的 KOL 怎么想,反正对这些问题,我已经有确定的答案了: 尽量不写软文。堂堂正正的硬广并不可耻。而软文总是试图欺骗读者,从根本上就是不道德的。 如果非要写软文……一定要让读者知道这是一篇软文。软文的不道德在于它试图欺骗。而一旦我明示了软文身份,也就和堂堂正正的硬广没什么区别了。 所以我在发软文之前,总会先发一条公开信息:“稍后我将发一篇广告,请大家谅解。” 如此开诚布公的做法果然得到了大家的善待。大家非但不骂我,反而纷纷起哄捧场:“快发快发!”“哈哈哈哈哈期待!”在一片热闹中,我把软文发了出来,下面迅速长出许多回帖:“这篇广告写得还不错。”“植入太生硬了,差评。” 后来我们玩 high 了,我干脆会说:“稍后我将发一篇广告,请大家谅解。届时还请大家统一回复‘这么好的东西到哪里才能买到呢?’” 于是软文发出后,回复队形整整齐齐:“这么好的东西到哪里才能买到呢?” 四. 金盆洗手 我在网上有一群朋友,因为同样喜欢舞文弄墨而结识。后来我走上 KOL 之路,自觉铜臭熏人,一开始没好意思告诉他们。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一位朋友发了和我同样主题的广告…… “原来你也……” “未,未能免俗……” 我原来一直以为只有我这模样的能叛变,没想到啊没想到,你朱时茂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叛变革命啊! 短暂的尴尬过后,我们发现朋友之间多交流 KOL 心得颇有好处。一是可以了解市场行情;二是可以互相介绍活儿。 可是有一天,那位朋友说:我要退出 KOL 界,再也不接活儿了! 我很惊讶:你怎么了?是没时间?嫌钱少?还是始终良心不安,觉得不道德? 他说:我以前写小说散文,投杂志期刊,稿费一般也就千字四五百,千字千元就顶天了。现在呢?一篇广告几千块。虽然不能像超级大 V 那样日进斗金,但比起原来那点稿费强多了。 我说:这不挺好吗? 他愤愤的说:可正因为如此!我现在成天写广告,根本没时间写别的!手头几个小说稿子放了几个月了,还没完工!为了这点儿钱,我都快放弃文学梦想了! 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回去写小说!他最后说。 振聋发聩!触动心灵!我又何尝不是如此?自从走上了 KOL 这条不归路,我竟在不知不觉间背离了写作和上网的初心……我多久没写过正经文章了? 本来我应该好好对待自己的兴趣爱好,认认真真写作,无论能达到何种水平,至少对自己诚实。可现在我却总是抱着功利心码字,每写一个字都考虑能换几个钱……想到这里,我对他说:“你说得对。我也要金盆洗手!” 五. “《本来我应该》真是太好看了!” 甲方:听说你要金盆洗手? 我:对啊。 甲方:哦,挺可惜的……本来有个惠普推广的活儿想找你来着,现在只能找别人了。你有什么 KOL 朋友推荐吗? 我:好呀,我帮你问问有没有朋友感兴趣。这个活儿具体什么情况? 甲方:是这样的,惠普最近自制了一部网剧,叫做《本来我应该》,讲的是 KOL 帮助惠普电脑进行宣传的故事。该剧每集 5 分钟,轻松幽默,短小精悍,还有大量网络红人、KOL 客串演出。视频点这儿。这个活儿就是要在知乎日报的“这里是广告”栏目发一篇文章,写一写 KOL 的日常生活,最后植入《本来我应该》这部剧。 我:嗯,描述很清楚。报酬是多少? 甲方:[马赛克]。 我:这么多钱?我…… 甲方:嗯? 是的,如你所见,本来我应该金盆洗手的……可是没想到这么快我就重出江湖了。这篇广告到这里就要结束了,还请大家统一回复: “《本来我应该》真是太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