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造成犯罪的动机都有哪些,这些都是可以预防的吗? GrumpySnail,懒癌晚期的理科白痴,装逼版简介请戳头像 终于有人邀请我回答这种严肃的问题了,我可以抖点干货出来了,咳咳(严肃脸) 答主是心理学(psychology)和犯罪学(criminology)专业的本科生,但是由于个人选课偏好对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知之甚少,接下来主要从犯罪学的角度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犯罪动机是犯罪学领域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目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我们 intro level 的课本一般都会花上大约 4-5 章来介绍这个主题,我尽量简单地概括一下这些说法。 本文篇幅比较长,没有耐心看完详细解释的人可以跳过其他部分直接阅读加粗部分的结论。 古典犯罪学派(classical school of criminology) 最早的解释犯罪动机的理论是由 Jeremy Bentham 以及 Cesare Beccaria 为代表的古典犯罪学派(classical school of criminology)在 17-18 世纪提出的。古典犯罪学派的学者们关于犯罪动机的假说主要建立在三个大前提上: 人类拥有自由意志(free will)。 人类的天性在于享乐(inherently hedonistic)。 人类有能力进行理性的思考(rational thinking)来预计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 基于这三个假设,Bentham 首先提出了 hedonistic calculus 的概念(这个词实在是百度不到中文版,不好意思。。。如果有知道这个词的官方翻译是什么的小伙伴,欢迎指正)。Hedonistic calculus 提出人们会在最小化痛苦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快乐。Bentham 认为当一个人通过理性思考,认为犯罪的负面后果带来的痛苦不能超越犯罪的收益带来的快乐的时候,TA 就会选择犯罪。 另一个同属古典犯罪学派的学者 Beccaria 对于犯罪学领域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对刑法(legal punishment)的改革。他认为刑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罪犯以及潜在的罪犯进行威慑(deterrence)。由于他的学说与题主的问题关联不大,这里先不赘述,如果写完了主要部分有时间再回头补充。 新古典犯罪学派(neoclassical school of criminology) 1980 年左右的新古典犯罪学派(neoclassical school of criminology)提出了理性选择(rational choice)以及日常行为理论(routine activities theory)来解释犯罪动机。理性选择的理论基础与 Bentham 的 hedonistic calculus 相似,认为人们有能力通过理性思考来预料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因此犯罪动机主要出于巨大外部收益带来的吸引力。 日常行为理论是由 Cohen & Felson 于 1979 年提出的。根据日常行为理论,潜在的罪犯在进行犯罪之前,会进行一种结构化的选择(choice structuring)以预测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能达到自己期待的结果,结构化选择同时也是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一种外在表现。犯罪的产生是情境化的(situational),因此需要一个理想的场景。Cohen & Felson 认为,当以下这三样因素同时出现在一个场合,犯罪就会发生。 有动机的罪犯(motivated offender) 合适的目标(suitable target) 有能力阻止犯罪的保护者的缺席(absence of a capable guardian) 另一部分新古典犯罪学派的犯罪学家则将研究的重心放在了文化因素上(cultural factor)。文化犯罪学(cultural criminology)主要的两个理论是相对性匮乏(relative deprivation)以及无政府犯罪(anarchic crime)。文化犯罪学的学者认为理性选择以及日常行为理论的说法有失偏颇,因为这两个理论完全忽略了人类情感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Kant & Leibniz 的相对性匮乏学说与理性选择的观点截然不同:理性选择专注于通过犯罪可获得的物质奖励以及外部收益(external reward),而相对性匮乏理论则强调以情感以及内部收益(instrinsic reward)为主的犯罪动机的重要性。相对性匮乏指的是当一个人的调节机制(adaptive mechanisms)出现了问题,TA 会对他人取得的成就产生强烈的负面情绪(憎恶,妒嫉),从而产生犯罪的动机。 以下是 Kant & Leibniz 提出的公式: (调节机制损坏导致的)相对性匮乏(relative deprivation)=>憎恨/嫉妒(resentment/envy)=>愤怒/犯罪(anger/crime) 无政府犯罪是一个非常“政治化”(politicized)的理论,这个流派的犯罪学家把犯罪出现的原因归咎于政府的无能,认为犯罪会在社会秩序混乱,执法者效率低下的情况下发生。在经济低迷,社会动荡的年代,一部分社会地位低下的人会被极度的无助感驱使并选择犯罪作为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 实证犯罪学派(positive school of criminology) 19 世纪开始,实证犯罪学派(positive school of criminology)的理论逐渐取代了古典犯罪学派的学说。实证犯罪学派的主要目的是探寻犯罪产生的原因,较有影响力的学者主要有 Cesare Lombroso,Raffaele Garofalo,以及 Enrico Ferri。实证犯罪学派包含很多个大分支,后文会一一谈到。比起古典犯罪学派关注的人文关怀以及刑法改革,实证犯罪学派更倾向把科学方法(scientific method)应用到犯罪学研究中。实证犯罪学派认为犯罪的成因比古典学派提出的理论(享乐主义/理性选择)更加复杂,因为人类行为将会受到心理,生理,社会,文化等各个因素的影响。实证犯罪学派的学说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生物学理论(Biological/Biosocial Theories) 社会结构理论(Social Structural Theories) 社会进程理论(Social Process Theories) 冲突/女性理论(Critical and Feminist Theories) 心理社会学理论(Psychosocial Theories) 发展理论(Developmental Theories) 生物学理论(Biological/Biosocial Theories) 生物学理论包括 Charles Goring 的遗传理论(theory of heredity)以及 William Sheldon 的体型分类法(somatotypes),这些理论专注探索于遗传和基因对犯罪造成的影响。Goring 认为多数惯犯都拥有相似的生理特质,而这些生理特质就是驱使犯罪发生的原因。Goring 的家庭实验表明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之间(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等)的犯罪率呈高度正相关。同时,Christiansen 的孪生子研究指出同卵双胞胎犯罪率的关联要三倍大于异卵双胞胎的关联,而 Hutchings & Mednick 的领养研究则表明当测量孩子的犯罪率时,生父的犯罪记录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基因)要大大高于养父的犯罪记录(环境)的影响。 另一个基于生理特质的犯罪动机理论是 Sheldon 的体型分类法。Sheldon 把人类分为以下三大类: Endomorphs(肥胖体质)。主要特征为肥胖,四肢短小,人格外向,喜爱舒适的环境。 Mesomorphs(体育型体质)。主要特征为肌肉发达,四肢强健,体型强壮,手掌粗大,独断专横且好斗。 Ectomorphs(瘦弱型体质)。主要特征为内向,瘦弱,敏感。 Sheldon 认为罪犯大多数属于 Mesomorphs(体育型体质)。 另一个从遗传学角度进行说明的理论是 XYY 染色体综合症,也就是我们说的过于男性化的“超级男人”。研究表明这一类人有更高的犯罪几率。中文网页上关于 XYY 综合症的相关信息很多,这里不赘述。 社会结构理论(Social Structural Theories) 社会结构理论是实证犯罪学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的研究方向是社会制度(social institutions)对于犯罪造成的影响。社会结构犯罪学家更关注群体犯罪率(group crime rate)而非个体的犯罪动机。解释犯罪动机的社会结构理论包括: Shaw & McKay 提出的社会生态学/社会解体理论(Social Ecology/Social Disorganization) Merton 的负担理论(Strain theory) Agnew 的常规负担理论(General strain theory) Cohen 的亚文化理论(Subcultural theory) 接下来分别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个流派的主要理论。社会生态学主要专注于研究人类与他们所生活的群落(community)之间的互动;Shaw & McKay 认为犯罪是社会变迁的功能之一(crime is a function of social change)。作为一个现代工业化的国家,美国绝大多数的主要城市表现出的是一种“同心圆”(concentric circle)的发展模式,最中间的一号区域(zone I)是城市的核心地带,而二号区域(zone II)是工厂区。由于房价低廉,二号区域会逐渐被最贫困的居民所侵占。下图的芝加哥地图中的二号区域是犯罪率最高的地方,也叫做过渡区(transition zone)。 Shaw & McKay 还认为,犯罪最有可能在缺乏非正式社会控制机制(informal social control)的情形下发生。非正式社会控制机制包括各种对一个群体里的异常行为进行施压以求达到社会平衡的非法律手段(e.g. 舆论压力)。当一个社区的居民进行频繁的阶段性的迁移时,动荡的环境会造成来自不同社会阶级的文化冲击,并且会极大程度地破坏这个社区的传统和稳定性,从而造成非正式社会控制机制的瓦解。而当非正式社会控制递减以至于消失时,犯罪率就会上升。 接下来是 Merton 的负担理论。Merton 认为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类的欲望是无限的。当社会中的个体都享有相同的奋斗目标(赚钱/找好工作,etc)而社会可以提供的资源不够丰富的时候,一部分人的理想会和现实发生剧烈的冲突。那些无能力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资源的人会感到苦闷(负担/strain),从而产生利用非法手段(犯罪)获得财富的念头。Merton 还发展了五种适应模式(five modes of adaption)来阐明个体对社会压力的不同回应方式,由于和主题关系不大,这里暂不详述。Agnew 在 Merton 的负担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常规负担理论:他认为犯罪冲动主要来源于负担带来的负面情绪。在所有负面情绪中,愤怒被认为是唤起犯罪冲动的最重要因素。这也是男性犯罪率远高于女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受到挫折的时候,男性的首要情绪是愤怒,而女性的首要情绪是沮丧。 最后是 Cohen 的亚文化理论。Cohen 指出当一部分数量可观的人选择否定主流社会所认可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时,这部分人会自发地形成一个亚文化群体。来自下层阶级的青少年们正是这种“亚文化群体”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这也就是为什么 Cohen 的理论最适用于解释这一部分人的犯罪动机。与文化犯罪学的学者们一样,Cohen 反对理性选择(犯罪的动机主要来源于外部收益)的说法。他认为亚文化群体的成员们犯罪的动机是“短期的享乐主义”(short-run hedonism):通过犯罪追求直接而快速的刺激来满足心理需求,同时忽视一切犯罪可能带来的长期负面后果。 社会进程理论(Social Process Theories) 社会进程派犯罪学家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学的象征性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象征性互动论专注于人们如何在使用语言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定义和界定他们的社会现实以及与之相关的意义。社会进程派的学者认为,在我们试图理解人类行为(犯罪)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个体对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现实的认知以及他们与周围环境的互动。社会进程理论包含以下这些: Sutherland 的差异交往理论(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Akers 的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 Hirschi 的社会纽带理论(Social bonding) Gottfredson & Hirschi 的低自控理论(Low self-control) Tannenbaum 的标签理论(Labeling) 差异交往理论是一个复杂的解释犯罪成因的模型,也是目前犯罪学界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综合了前面很多位学者的说法。Sutherland 认为在犯罪动机生成的过程中,个人特质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力都是不可忽视的。他提出了关于犯罪的九个假设,可以简化为以下五点(这是答主个人的简化翻译版本,不是 Sutherland 的原话,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行查阅原版资料 Sutherland & Cressy, 1978): 系统的犯罪行为是在与那些实施犯罪的人的交流互动过程中习得的。 犯罪行为的习得主要发生在亲密的人际关系之间。 当人们长期接触罪犯的价值观之后,基于他们的个人经验,会开始认为违法的行为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大收益,此时他们就会选择犯罪。 一个人参与系统的犯罪行为的几率,大致上是由他进行差异交往的频率(frequency),持续性(duration),优先性(priority),以及强度(intensity)决定的。 导致系统的犯罪行为的过程在形式上基本与导致系统的合法行为的过程相同。 Akers 的社会学习理论与 Sutherland 的学说非常相似,但它的理论基础来自心理学的操作性条件反射(operant conditioning)。操作性条件反射是由外部刺激因素引起的一种行为模式的改变。举例说明,如果某人在进行一种行为时长期收到来自外部的正面反馈,这种行为就会递增,而如果收到的是负面反馈,这种行为就会逐渐递减甚至消失。Akers 认为犯罪是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在与周边环境互动的过程中(违法行为=>正面反馈)习得的。在 2007 年的一次面向犯罪学家调查中,社会学习理论被认为是最成功的解释犯罪动机的理论。 Hirschi 提出的社会纽带理论是犯罪学领域另一个非常流行的学说,用一种完全不同的视角诠释了犯罪成因。绝大多数犯罪学家都试图回答“犯罪为什么会发生”,而 Hirschi 认为真正的问题在于“犯罪为什么不会发生”。换言之,Hirschi 认为在不受到任何社会/法律契约约束的情况下,人类的天性会驱使每一个人成为罪犯。因此,不牢固的社会纽带是造成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Hirschi 定义的社会纽带一共包含以下四个部分: 依恋(attachment):个体与外界(家人,朋友)的感情纽带 承诺(commitment):在合法事业上投入的时间与精力 投入(involvement):投入是承诺的直接结果——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如果 TA 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合法事业,自然就减少了 TA 犯罪的几率。 信念(belief):对常规价值观的接受度,高低与依恋度/承诺度/投入度成正比。 不久之后,在已建立的假设的基础上(人类天性本恶),Hirschi 又和同事 Gottfredson 合作发展出了低自控理论。低自控理论的核心思想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犯罪是低自控力造成的。Gottfredson & Hirschi 认为自控力低的人更容易受到诱惑,同时因为他们缺乏自制力,勤奋和耐心,他们有更大的几率选择选择走捷径(犯罪)来快速满足自己的欲望。 以下是社会纽带理论+低自控理论的模型图: 最后是 Tannenbaum 的标签理论,主要适用于惯犯。Tannenbaum 通过研究发现,大多数被社会标注为“坏人”“罪犯”的个体会受到污名化(stigmatize)带来的精神上的极大的负面影响。长期以往,一部分人在受尽白眼与排挤之后甚至会发展出畸形的自我概念(self-concept),从而唤起充分的犯罪冲动。标签理论是自我实现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的一种变体:那些被打上罪犯标签的人会被负面情绪压迫并且自暴自弃,同时倾向于像他们身上标签所预示的那样犯罪。 接下来的这些理论答主个人不是特别熟悉,不过如果有人感兴趣想看答主可以去查了资料再回来慢慢写,只是花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冲突/女性理论(Critical and Feminist Theories) 心理社会学理论(Psychosocial Theories) 发展理论(Developmental Theories)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