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圣地亚哥交通法庭今日审理美国首起因佩戴可穿戴式智能设备开车而遭交警处罚的案件,判决司机无罪。据《洛杉矶时报》报道,由于在行车过程中佩戴谷歌眼镜,44岁的圣地亚哥居民阿巴蒂于2013年10月被高速公路巡警拦下,并被开具罚单,理由是“硬件设备阻挡了驾驶人的视线,并使驾驶人分心”。 阿巴蒂认为自己无罪,遂向交通法庭提起上诉。在经过几个月的审理后,圣地牙哥交通委员会最终裁定阿巴蒂无罪并免除罚单。 “依据交通法规,配戴穿戴式智能设备也算是分心驾驶的项目之一,但警方必须举证,驾驶人行车时配戴的设备是在开启状态。在这个案件中,当值交警未能证明驾驶者佩戴的谷歌眼镜是开启的。”交通委员会委员布莱尔发表了观点。 阿巴蒂对自己的胜诉表示高兴,但她同时认为“开车时佩戴谷歌眼镜合法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阿巴蒂是一位软件工程师,是获得首批3万副谷歌眼镜测试样品的人之一。 谷歌官方尚未对此案件发表任何言论。在谷歌的官方页面中,对谷歌眼镜的介绍中也特别提醒使用者:“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遵守法律,亦不要因为在使用时分心而伤害到自己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