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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腾讯视频明明在合理维权,为何还被喷?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21-04-29 发布。版面名称:新闻聚焦

  1. 漂亮的石头

    漂亮的石头 版主 管理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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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腾讯视频、爱奇艺、芒果TV等视频平台联合发布了一则《倡议书》,大体内容是要干掉所有未经授权的“N分钟看电影”“XX剧合辑”等影视剪辑作品。翻译过来就是——没有授权的二次创作都给爷死,爷要维权了!

    说,你到底冤不冤!

    这一看,这则声明没毛病,如今网上确实充斥着很多把“侵权”两字写脸上的二次创作。

    比如将一部电影的精彩片段,剪成一短视频,配上土嗨BGM,再加上一段UC风格的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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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比如将每集30分钟左右的电视剧剪成几分钟,做成合辑供人们观看:

    [​IMG]

    前一阵热播的国产剧《司藤》就是重灾区,众多合辑中播放量最高的甚至超过了600万

    这些二次创作依靠原作的内容,用相对不高的成本,成功对原作版权造成暴击。一方面,将影视剧浓缩成短视频后,破坏了原作的诸多细节和节奏,并彻底剧透了故事安排,很可能使得观众不再观看原片,或者说就算去补原片,体验也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这些短视频确实迎合了这个浮躁的时代,满足了人们对“短平快”的需求,但不得不说,这也是对原作的某种不尊重,很多时候会对原作的思想、意境造成歪曲甚至过度庸俗化,原作者多半也是不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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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重映的《指环王》就被一些观众打了差评,原因是他们觉得这部电影时间太长,节奏太慢。

    除此之外,网上还有很多原创性很高的二次创作。前有根据《无极》改编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如今有“X分钟看电影”、“烂片吐槽”等类型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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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作品的创作者通过对影视剧的加工,让其或变得有趣,或变成新的故事,甚至一些烂片经过改编,还能让观众们看的津津乐道,对于原作者而言可谓是攻击性不高,但侮辱性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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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当时还被《无极》的导演陈凯歌告了

    但原创归原创,这些二次创作毕竟还是大规模“借用”了原作,版权方想治治它们,倒也看似合理,并且国家电影局也针对此事发声,直言要整顿“XX分钟看电影”等侵权视频,似乎又让这份合理的浓度更纯了一些。

    不冤,为什么还被骂?

    随着《倡议书》的发布,版权方的维权铁拳已然势在必行,这自然收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顿狂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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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的核心便是,各大视频平台在维权的同时,也很可能顺手堵死了草根们的二次创作之路。

    对于想做视频的小白而言,针对影视剧的混剪、介绍、案例、吐槽、鬼畜等等,都是不错的入门选项,此条道路上已孕育出了无数优质创作者。

    就比如我个人非常喜欢的“木鱼水心”,他的视频除了介绍电影剧情外,还会夹杂着自己对电影背后的思想、隐喻、镜头语言和文化的理解,这些内容让我获取了很多电影表象之外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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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鱼水心播放量最高的几期视频

    然而木鱼水心的视频也不可避免的会引用大量的电影原片,随着一纸《倡议书》的出现,这些优质的内容很有可能就会变成“犯罪”证据,无数像木鱼水心一样的创作者都可能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或将被迫转型或失业。

    而在草根二创将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担忧下,一些网友也开始推测,这是不是各大视频平台想垄断市场的信号?

    这种想法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如今票房过亿的国产电影,仅腾讯一家就占据了82%的互联网版权,此时各大视频平台对二次创作下手,确实有想把流量都攥在自己手中的可能。

    也有人认为,这是各大视频平台消灭“反对声”的一种手段,侵权与否,谁说了算?

    二次创作到底是否侵权,或者说怎样的二次创作才算侵权,目前还难以界定。

    针对此问题的相关法律,是这么说的:“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至于何为“适当”,法律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于是我们便看到了一些尴尬的情况:一些二次创作视频因为版权方的投诉,说没就没了,而大部分则活的好好的。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判定二次创作是否侵权,取决于版权方的心情。

    版权方有时对二次创作的态度也很暧昧,毕竟很多二次创作对原作也有很强的引流作用。比如最近的《觉醒年代》,剧中鲁迅扮演者炸裂的演技,让关于他的二次创作随处可见,而这也让这部红色主旋律剧,被许多年轻人所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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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如今热播影视剧的版权方主动对二次创作者进行商业投放,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只是如今这封《倡议书》很可能要把这一美好的关系慢慢碾碎。

    显而易见,“一刀切”的否定所有二次创作,既不合理,也不具有足够的可实施性,从长远的眼光看,寻找版权方与二次创作的共存模式才更重要。

    《倡议书》中各大视频平台也提到了一个有一定合理的方案,那就是通过授权的方式让二次创作者“合法化”。

    不过这也有些问题,一方面对于小微创作者而言,如果获取授权的方式不够低廉、方便,仍然会是不小的负担;另一方面,被授权过的二次创作真的还算二次创作吗?在版权方的强大影响力下,是否会沦为广告,变成“二次宣传”呢?

    总之这背后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当下模糊的定义只能使本就处于灰色地带的二次创作进入一个更加危机四伏的状态,让众多创作者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

    结语:

    互联网固然不是法外之地,应该对版权进行合理的保护,但若因此而过度伤害互联网的创造力与想象力,过度限制了网民们的表达空间,让其沦为只剩下大人物们的舞台,那将是多么可怕和可悲的事情啊,所以还是期待着相关制度能够尽快完善、明确,让所有人都能在舞台上安心的展示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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